为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,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,回应广大网民对反腐倡廉领域热点问题的关注,本网站特开设“欢迎监督,如实举报”专栏,欢迎广大网民依法如实举报。为了保证您的举报尽快得到受理,请认真阅读举报须知,了解受理举报的范围。

一、受理对自贡国投集团系统全体员工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
二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人在检举、控告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事实的真实性负责,如实提供证明材料,如有诬告、陷害行为,需承担相应责任。

三、提倡实名举报并填写相应的详细资料,便于对举报内容进行查实。

四、举报提交成功后,请妥善保管查询码,便于查询受理情况。

  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三条: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   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,从重处罚。

  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第六十四条:控告人、检举人、证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监察对象的,依法给予处理。

    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五十二条:制造、散布、传播政治谣言,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
    政治品行恶劣,匿名诬告,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,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,依照前款规定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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